咨询热线:
13930322268
首页 >> 法律资讯
发文单位: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调查总队
发布日期:2007-3-1
执行日期:2007-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统计局:
现将《2007年本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
2007年本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007年,本市统计法制工作要深入贯彻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五五”普 的征集、评选和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