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0-2-9
执行日期:2010-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要求,从2010年起,需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按新的规定报批。为加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申报用地的审查把关,切实做好城市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现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的用地审查意见报告格式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做好审查呈报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附件:
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省级审查意见报告格式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文件
***(文号) 签发人:
关于**市等*个城市**年度建设用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国土资源部:
依据土地管理 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城市建设 (省份) 用地 报告
**厅(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