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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灵璧县人民政府
文 号:灵政秘〔2006〕94号
发布日期:2006-10-23
执行日期:2006-10-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准确把握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状况,了解工业生产特点和发展趋势,加强工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和《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等 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全县工业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灵璧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