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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资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6-08-01

发文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8-1

执行日期:2006-8-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局人教科、局直属事业单位:

  接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统计的通知》(皖人发[2006]54号)的通知,为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工资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工资统计仅限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截至2006年7月1日前在册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

  二、工龄工资的统计仍按虚龄计算。

  三、表格中的“序号”栏调整为“姓名”。

  四、原在企业工作,通过社会公开招考或定向考录进入系统的人员,其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年度考核均视为“合格”,不要作为“不计等次”或“不合格”填写。

  五、请按职务高低顺序填写。即:副厅、正处级领导职务、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副处级领导职务、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依次类推。

  六、请直接登陆安徽省人事厅工资处网页(网址: 安装,录入资料后以数据库软盘方式报送(技术支持电话:0551-2602316,2602435)。同时,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和附表四,还需报送纸质表格,经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随软盘一并报送。

  七、各单位负责具体统计的人员认真学习《工资情况统计数据处理系统》及相关说明,正确填写地区代码等相关内容。

  八、本次统计以市局、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单位。统计结果请于2006年8月9日至10日集中上报省局人事教育处汇总。

  人事教育处
二00六年八月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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