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太原市统计局
文 号:并统核字[2006]27号
发布日期:2006-4-18
执行日期:2006-4-18
生效日期:1900-1-1
太原地区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财政税务等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太原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顺利完成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报及2006年季报任务,准确及时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服务于地区经济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对2006年核算报表工作安排如下,希望各单位认真研究报表制度,并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按要求认真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一、报送范围
2006年太原属地范围内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财政税务等行业和部门。
二、报送表式、填报单位及报送时间
1、《2005年交通运输企业财务状况年报表》,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
《2005年邮电通信企业财务状况年报表》,由邮电通信企业填报;
《2005年金融企业财务状况年报表》,由金融企业填报;
《2005年保险企业财务状况年报表》,由保险企业填报。
以上四项年报表报送时间为2006年4月底,并同时附报本单位2005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明细表各一份,及2006年单位联系表一份。
2、《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状况季报表》,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
《邮电通信企业经营状况季报表》,由邮电通信企业填报;
《金融企业财务状况季报表》,由金融企业填报;
《保险企业财务状况季报表》,由保险企业填报;
《财政部门业务资料季报表》,由太原市财政局填报;
《服务业分行业营业税收入季报表》,由太原市地税局报送。
以上六项季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季后8日前,财务报表出表晚的单位可将统计指标和财务指标分报,财务指标可延长至15日前报送。
三、收报单位:太原市统计局核算处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55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主楼10层25号房间
电话:2020325
传真:2020325
邮编:030082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