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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关于贯彻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证办法》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6-04-10

发文单位:太原市统计局

文  号:并统教字[2006]21号

发布日期:2006-4-10

执行日期:2006-4-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统计机构:

  现将晋统字(2006)26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依法组织开展所辖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附:

关于贯彻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证办法》通知
(晋统字(2006)26号)

  二○○六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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