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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4-10

发文单位:太原市统计局

文  号:并统教字[2006]20号

发布日期:2006-4-10

执行日期:2006-4-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统计局,驻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山西省《关于开展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晋统办字(2006)9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对象

  凡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原省政府颁发《统计证》)的人员,每两年必须参加一次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

  二、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省统计局培训中心统一规定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为:1、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项目),2、《调查技能简明教程》(中国和加拿大统计局合作开发的培训内容),3、企业统计分析方法及 等。

  三、组织实施

  1、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原《统计证》,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统计资格认定花名册》,并交纳培训费。

  2、各单位或个人均可到太原市统计局教育处领取报名表。

  四、培训时间

  2006年6月份开始分期培训;培训结束即进行考试。

  五、收费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2000)45号文件及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干部职工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3号)规定收取培训费300元(包括报名、教材辅导资料、教学、上机、考试、证件等费用)。

  各县(市、区)统计局自行举办培训的,按照省局有关组织程序的要求,提前15日将培训计划(内容包括花名册、学时安排、培训场地及师资、收费情况)报市统计局教育处批准和备案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市局统一发放辅导资料及教材,考试期间市局要亲临考场监督检查,考试试卷由市局统一管理。

  报名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10层10号房间(新建路69号)

  电话:4225070

  二○○六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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