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 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3号
发布日期:2007-9-30
执行日期:2007-9-30
生效日期:190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