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
文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0号
发布日期:2007-9-29
执行日期:2007-12-1
生效日期:1900-1-1
《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徐守盛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 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处理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