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 号:杭质计[2006]288号
发布日期:2006-12-15
执行日期:2006-12-15
生效日期:1900-1-1
为进一步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2号令)以及省局《关于开展2006年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质量发[2006]383号)的要求,决定对杭州辖区内由省局许可的重点、非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杭州市本级许可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监督检查工作
市局将在11月15日—12月15日期间,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请各生产企业对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浙江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报告》的内容进行自查。同时请梳理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主要查标准是否涵盖了产品的品种、规格;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等内容。务必于2006年12月15 日前上报《杭州市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检查登记表》,《杭州市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检查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企业负责人签名后盖公章上报市局(地址:中河中路275号904室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联系人:吕倩;联系电话:87152555 13989880560),一份发电子邮件至: 进行处理。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