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文 号:广发[2006]36号
发布日期:2006-9-13
执行日期:2006-9-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19-2006《广播报时信号嵌入时间码规范》。
该标准自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 )联系电话:(010)86093424.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