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温政办[2005]53号
发布日期:2005-4-22
执行日期:2005-4-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工业大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是我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产业层次的重要载体,是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力量。为及时了解工业大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建立工业大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全市工业规模50强企业,内联外合企业,852家发展前景看好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二、监测内容
(一)企业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工业总产值、销售额、资产、税金、利润、人数、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
(二)企业整合和机制创新情况:主要反映企业联合组建大集团、引进国外大资本、做大做强的新动向、新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三)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情况:主要包括用地、融资、信用担保、标准厂房建设、技术开发等方面。
三、组织实施
工业大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每半年各进行一次。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建立监测指标体系、开发数据处理程序、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实地调查、形成监测报告等。各有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报表的填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支持,促进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统计监测经费由市统计局提出详细预算,本着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市财政局核定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