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文 号:国人部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2006-4-26
执行日期:2006-6-1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现将《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提高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国家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据计量 》3个科目。
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