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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公安局、农牧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7-09-19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卫生局 商务局 农牧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7-9-19

执行日期:2007-9-19

生效日期:1900-1-1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商务(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产业发展局等)、公安、农牧、卫生、工商、质监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乌鲁木齐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乌鲁木齐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肉品是人民生活必需品,其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近年来,我市一直把肉品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严防肉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9月起至2008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开展全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目前肉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加强监管与规范引导、打击违法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围绕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全面集中整治,全面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肉品消费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整治目标

  总体要求: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肉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 进行公开曝光,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依法行政。市畜禽屠宰加工冷藏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商务、公安、农牧、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强化对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肉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肉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和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严重肉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肉品整治工作中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的不足,改进和完善整治的措施,强化制度,规范建设,建立肉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选择一批基本条件好的企业予以优先扶持,引导肉类产业向规模化养殖、机械化屠宰、规范化加工、品牌化经营方向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肉品从养殖到餐桌全程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 1.市畜禽屠宰加工冷藏行业管理领导小组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纪要(格式)

  2.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动态(格式)

  3.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专报(格式)

  4.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报表(格式)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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