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成都市统计局
文 号:成统计办[2005]17号
发布日期:2005-3-16
执行日期:2005-3-16
生效日期:1900-1-1
市局高新区分局、各区(市)县统计局: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49号)、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4]135号《关于协助做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资的通知》和国统字140号《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的通知》以及川统计发[2005]13号《关于开展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抽样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统计局系统承担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任务。为此,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完成国家布置的样本调查任务。由于此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涉及的行业多,难度大,为了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开展这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才资源统计是制定人才建设战略规划,开展政策研究和进行宏观指导与决策的主要依据,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市)县统计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二、精心组织与认真实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工作,市局责成市企业调查队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市)县统计局负责样本企业和样本社区居委会的调查。由于此项工作涉及的专业较多,各区(市)县要统筹安排,抓好协调配合,落实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为组织实施好该项工作,请各区(市)县于3月18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姓名、电话报市企调队(联系人:陈玉芳;电话:86637992 传真86275399)。拟于3月22-25日对区(市)县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样本确定及抽样。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省企调队根据省经普办提供的最新样框抽取调查样本。成都市的调查样本数为:目录企业524户,样本社区居委会7个。本次调查对企业采取目录抽样,对个体户采取一阶段整群抽样,被抽中的样本社区居委会按规定调查一定数量的个体户。
四、上报时间与方式。各区(市)县于2005年4月15日前将调查报表和按规定格式录入的调查数据上报市企调队。同时,将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以及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的建议形成简明文字资料一并上报。
附件:1.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方案(网上下发)
2.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各区(市)县负责调查的样本企业名单(网上下发)
3.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抽样调查样本社区居委会名单(网上下发)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