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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66号——发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时间:2005-12-30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  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66号

发布日期:2005-12-30

执行日期:2006-2-1

生效日期:190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现批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查询。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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