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 号:鲁质监质发〔2007〕160号
发布日期:2007-9-12
执行日期:2007-9-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李建国书记重要批示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实施质量兴省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推进质量兴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发展质量为立脚点,紧紧围绕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7)40号)提出的目标任务,以质量兴省为总抓手,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推进质量法制建设,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质量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不断改进质量,追求卓越,优化产业结构,确保质监系统质量兴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
1、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到2010年,培育5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300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400个。
2、加快标准更新与应用。到2010年,制(修)订地方标准1000项,标准制定周期控制在1年内,标龄控制在5年以内。重点完善农产品、食品标准体系,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制(修)订10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
3、强化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工作。到2010年,完善能源计量、民生计量、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体系,全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全部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60%以上的千户重点用能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在县级以上城市实现商店、集贸市场、餐饮业等商贸服务单位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
4、推进认证工作开展,依法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到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90%以上;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率达到98%以上,依法承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通过率达到95%以上。
5、不断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加快推进“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到2007年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
6、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到2007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无证生产问题;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实施食品召回。到2010年,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下降70%,主导食品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国家重点工业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杜绝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万台设备死亡人数和死亡总人数3项指标控制在要求范围以内。
7、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水泥、热轧带肋钢筋、白酒、味精等21种发放生产许可证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到2010年,使我省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日产4000吨以上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KWH,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千克。
8、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到2010年,建成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级区域公共检测平台,打造全省快速检测圈。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任务分解
(一)强化质量激励政策
1、加大名牌培育力度。研究提出《2008-2010年中国名牌产品培育方案》,明确年度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免检产品企业名单、重点培育对象,培育内容、责任主体。引导企业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质量基础工作,鼓励企业加强在科技创新、新产品鉴定、申请专利、中国驰名商标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各地政府落实名牌激励政策,培育具有较强积聚功能和辐射作用的名牌产品、免检产品。(省局质量处、监督处分别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2、推进质量信用建设。以山东区域监管信息系统为基础,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化平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尽快出台《山东省质量信用管理办法》,建立质量信用评价运行机制。定期发布全省质量信誉等级信息,建立统一、权威的企业质量信用发布制度。(省局质量处牵头落实)
(二)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工作
1、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按照《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围绕提升与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快标准的制修订速度,淘汰落后标准,建立健全我省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农业、食品、服务等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与推广。加快山东省标准馆建设,搭建全省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加强WTO/TBT研究及通报预警工作,设立TBT/SPS分级风险预警制度,完善我省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省局标准处牵头落实)
2、不断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全省的量值传递体系,提高计量标准的国际等效性。加强对企业计量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促进企业贯彻执行GB/T19022标准,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对重点用能企业推行GB17167标准,合理配备完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动态管理机制。集中抓好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检查和商贸领域计量器具监管工作,推广使用“C”标志,开展“计量信得过”活动。强化对电信、电力、医疗卫生、加油站等领域计量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按照国家水泥产业政策,搞好水泥企业耗能检测,充分发挥计量工作技术保障作用。(省局计量处负责落实)
3、加快质检能力建设。加快国家节能产品质检中心、国家衡器产品质检中心、国家塔式起重机质检中心、国家电子电器质量安全质检中心、国家轮胎及橡胶制品质检中心、国家机动车配件质检中心、国家陶瓷及耐火材料质检中心和国家矿用支护材料质检中心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山东质检院、胶东质检中心、鲁南质检中心3个质检高地建设。加强对30个强县、30个弱县的调研,统筹规划好全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打造快速检测圈,为支持、繁荣区域性经济提供高水平技术服务平台。(省局科技处牵头落实)
4、充分发挥认证工作作用,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各种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基本能力。不断加大对检测市场和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管力度,每年组织对50-60家实验室的突击监督抽查、4-5种产品的能力验证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保证检测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省局认证处负责落实)
5、继续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教育。深入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培训,开展以质量成本控制、6δ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质量知识的培训,推进“零缺陷”和可靠性管理,引导企业不断追求卓越,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大力宣传质量工程师资格制度,引导企业人员考取相应资格,提升企业员工质量管理素质。(省局质量处负责落实)
(三)强化质量监管工作
1、严格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关系国际民生的重要产品,通过严格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发证关,依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依法加大对QS(质量安全)等质量标志及能源效率标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涉及产业政策的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要坚决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坚持严格受理、严格审查、严格发证“三严”原则,促进相关产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节能降耗。(省局监督处、食品处、特种设备处、省稽查局分别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2、不断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完善、推进“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提升监管效能。不断完善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年度审查、驻厂监检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农资、建材、食品、特种设备等监督管理,依法督导企业保持或改善生产条件。围绕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抽查频次,依法加大后处理力度。对不安全食品,实施召回。(省局监督处、食品处、特种设备处、科技处分别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3、强化以食品、特种设备为重点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的专项整治。食品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整治单位,以食品和与健康安全相关的产品为重点整治产品。特种设备要重点解决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坚决打击未经安全鉴定的设计投入生产、未取得许可生产、逃避监督检验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专项整治要注意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省局食品处、特种设备处、省稽查局分别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4、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完善3C认证企业基本档案;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提高3C认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省局认证处负责落实)
(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1、加快质量法制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 、规章,重点加快《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山东省质量奖励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检测实验室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立法进程。并根据我省实际,积极推进《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的修订工作。(省局法规处牵头落实)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制定我省质监系统2008-2010年人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支持鼓励现有人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培训。加快人才引进工作步伐,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骨干。继续开展我省质监系统首席检测师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重点做好在质量学科领域内技术领军人物的培育。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基层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省局人事处负责落实)
3、提供经费保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重点保证国家级资质质检中心建设、相关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必需的经费。切实改善监管部门一线队伍的执法装备,配备一批先进设备,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突出问题。(省局计财处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办公室作用。各地要参照省里做法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承担起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质量兴省(市)的工作情况,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各部门实施质量兴省工作情况,协调、召集研究全省(市)有关质量工作。按照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实施对各地、各部门质量兴省工作的年度考核。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到位,尽快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做到有专人管事、有办法行事。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要积极借助新闻媒体作用,宣传质量兴省战略的重要意义,要让全社会认识到加强质量工作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手段和重要内容。积极报道各地区开展质量兴省、做好区域性整治的先进经验,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省产品信誉,扶优扶强,制止乱评比,揭露、曝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切实推动全省质量意识的提高;
(三)加强质量工作调研。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对深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分析本地贯彻落实质量兴省战略的优势与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主要工作措施和实现目标。积极指导本地质量兴省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建立工作责任制,实施领导目标考核。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有关文件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质量兴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工作考核责任制。要将各项工作措施和近期主要工作分解到相应科(处),提出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目标。省局将按年度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市局主要领导目标考核。
各地质量兴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请于9月30日前报送山东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