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北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07-9-3
执行日期:2007-9-3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商务局: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商务厅决定,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开展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三日
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质量工作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为目标,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省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畜禽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肉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和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所有市场、超市、集体伙食单位、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与执法全面启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整治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流通和加工环节;全面加强定点屠宰厂的制度建设,提高标准化水平;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加快分级与换证换牌工作进度,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 处、监察室、屠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及各设区市商务局的主管领导同志任成员,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屠管办。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三)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形成属地政府对产品质量和和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市商务局都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要全力抓。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环节、各岗位,制定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这次整治任务最重的在县级,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设区市与县(市、区)商务局要签订责任状。要层层派出工作组,分片包干,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分工负责县(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注水肉、病害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发生恶性肉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县(市、区),要追究商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对专项整治有功人员要予以表彰奖励。
(四)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识别有问题肉食品的基本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24小时内必须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要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