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广东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文 号:粤治贿发〔2007〕5号
发布日期:2007-5-14
执行日期:2007-5-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地级以上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广东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二00七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
去年,我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各种类型企业中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组织下,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非公有制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仍比较薄弱。今年,我省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紧紧依靠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同时充分利用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渠道,多管齐下,进一步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企业内控和自律机制建设,增强企业对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免疫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长远发展。
一、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滋生蔓延,严重损害了国家、人民群众及其他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一些行业"潜规则"已经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跨国商业贿赂行为更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造成恶劣影响。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利于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有利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在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中成功推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引导企业实现经营管理公开透明和公正规范、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越来越多非公有制企业的认同和支持。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厂务公开,提高企业自身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免疫力。"这对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具有机构健全、组织面广、保障有力的特点,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把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相结合,能够充分利用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现有的工作渠道,更好地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要求,有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正确把握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我省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反对商业贿赂宣传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廉洁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加强内控管理和自律机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免疫力".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治理,积极引导。严格遵守相关的 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条件具备的企业要建立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反对商业贿赂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将守法诚信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制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明确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
(二)深化改革,继续抓好政府部门自身的专项治理工作。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继续认真查纠违规审批、违法或不当执法等行为;查纠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要逐步改革阻碍和束缚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体制和制度。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加强后续监管;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制定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贯彻标准,防止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方便查询经营者信用、产品信用、合同信用、商标信用等资料,推行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鼓励媒介曝光不讲诚信和从事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要探索有效的金融扶持政策,解决长期困扰民(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的问题;要搭建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平台,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供必要的辅导,为企业之间交流经营管理的有益经验牵线搭桥。
六、切实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协调工作
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已形成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净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协调指导工作,严格依法操作。可选择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和理论调研,以点带面,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分工,认真组织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商业贿赂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监管与预防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各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要准确把握政策,结合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要求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现有的工作渠道,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效果。
各执纪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依纪依法查处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商业贿赂案件,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惩戒教育作用。
有关行业性组织要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引导会员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范经营行为,实现行业自律和有效监管。
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要提高认识,主动查找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完善各项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治理有关工作,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促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广东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