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通府办发〔2006〕65号
发布日期:2006-7-6
执行日期:2006-7-6
生效日期:1900-1-1
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2006年“两案”办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两案”办理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奖励,并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考核组织
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协提案联谊委员会共同组成考核小组深入各承办单位现场考核。整个考核工作在2006年10月下旬完成。
二、考核对象
2006年有“两案”办理任务的33个部门和单位。
三、考核办法
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及记分办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共5分。
1、领导班子是否专题研究。共2分,主要查会议记录,有记录的得2分,无记录的不得分。
2、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是否落实。共1分,按要求落实的得1分,未落实或未按要求落实的均不得分。
3、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共2分,凡制定了办理措施的得1分,措施具体且可操作性强的得1分,未制定办理措施的得0分,制定的措施不具体得1分。
(二)“两案”反映的问题落实情况:共25分。
1、应办的问题落实情况。共15分,按已落实事项占应办事项的比例计分。是否落实以回复文件内容和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为准。
2、需逐步落实的问题是否订出落实计划。共7分,按已订出落实计划占应订计划的比例计分。以回复文件和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为准。
3、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没有条件落实的问题的解释情况。共3分,凡解释清楚并得到代表、委员理解的得满分,虽作解释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适当给分,未作解释的不得分。是否解释清楚以回复文件和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为准。
(三)面商率:共15分。面商率98%以上的得满分,90%—97%的得12分,80%—89%的得10分,70%—79%的得6分,60%—69%的得2分,面商率未达到60%的不得分。面商率的计算以面商记录为准,记录中有代表、委员签字的方予认可,多名代表、委员提出的“两案”至少要与一位代表、委员面商。
(四)回复率:共5分。按回复比例计分,以回复文件为准。
(五)回复文稿规范程度:共10分。
1、单位主要领导是否亲自审查回复文稿。共2分,凡亲自审查的得2分,未审查的不得分,以回复文稿签发件的签字为准。
2、是否按规定程序送审。共4分,回复文稿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签的得4分,未送审的不得分。以回复文稿签发件的签字为准。
3、行文规范程度。共4分,未达要求的由考核组酌情扣分。
(六)阶段督查情况:共15分。按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组成的督查组对各承办单位的督查情况计分,共督查2次。
(七)代表、委员满意率:共10分。满意率95%以上的得满分,90%—94%的得8分,80%—89%的得6分,70%—79%的得4分,60%—69%的得2分,未达到60%的不得分。满意率的计算以代表、委员的书面反馈意见为准。
(八)按期完成办理工作情况:共5分。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办理任务的得满分,超过期限的不得分。
(九)重点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共5分。由考核组根据办理情况打分。无重点议案、提案办理任务的,考核配合办理“两案”情况,亦由考核组根据掌握的情况打分。
(十)办理工作量:共5分。由考核组根据被考核单位承担“两案”办理任务的轻重综合平衡打分。
四、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得一等奖的单位颁发奖牌一个、奖现金3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单位各发奖牌一个、奖现金2000元,获得三等奖的单位各发奖牌一个、奖现金1000元。同时,在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中评选10名先进个人,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现金200元。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