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政府
文 号:德府办字[2006]39号
发布日期:2006-5-10
执行日期:2006-5-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安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德安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九江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现象,逐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实施原则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 范资质审批管理,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完善监管规章,加大合规性检查力度。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坚决废止设置行政壁垒、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坚持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加强对出资监管单位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和自律机制。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严格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帐行为。健全金融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坚持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财政税收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全面推进统一招投标市场建设。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通过行规、行约和行业标准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约束。
五、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成立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王德声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和研究重要事项。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查处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三)深入研究,强化政策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