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东港市人民政府
文 号:东政发[2004]24号
发布日期:2004-4-26
执行日期:2004-4-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家编制五年计划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4]12号)以及丹东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丹政发[2004]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是将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建筑业普查合并进行的覆盖第二、三产业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可以全面掌握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信息,查清第二、三产业的区域、行业和城乡分布,为研究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东港先行”战略的各项具体政策和措施提供基础性依据。
二、经济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经济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和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四)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2004 年 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 2004 年度。
三、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
此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经济内容多,指标体系复杂;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关系,调查对象配合难度大。此次普查是政府行为,要调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普查任务。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东港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布置、协调和目标责任督察督办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单位协调工作;市财政局和市发展计划局要积极组织资金,千方百计落实普查经费和普查物资;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工作;市编办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组织机构代码方面工作;市文体局负责相关产业的名录方面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营运非机动车辆的名录方面工作;市外经贸局负责外贸企业单位名录方面工作;市交通局负责营运机动车辆的调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非企业法人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安排专门普查员,负责向市普查办选派普查指导员,负责向普查办派出车辆。其它有审批权的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向普查办提供名录及相关资料。
此次普查原则上采取按地域划分普查小区进行调查登记,为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和实施。市政府将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签订经济普查工作责任状,并对经济普查的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落实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保证普查所需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无误。
凡在东港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对于干扰经济普查工作和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东港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姜秀福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吕祥洲 市政府秘书长
姜 武 市统计局局长
郑国柱 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成 员: 孙凤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信宏 市经贸局副局长
王德军 市城建局副局长
孙义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建红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学民 市民政局副局长
于作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福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玉顺 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德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苑厚增 市交通局副局长
姜学利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于瀛增 市文体局副局长
杨树全 市卫生局副局长
包文广 市国税局副局长
曲慈海 市地税局副局长
孙承彦 市农发局副局长
曲成林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任传智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杜立昶 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栾永德 市商业局副局长
隋传礼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蔡义福 市信用联社副主任
刘传军 市农业银行副行长
孙 迪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潭忠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明和 市邮政局副局长
徐瑞金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荀书利 市供销社副主任
曹向善 市粮食局副局长
于全年 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杨潭忠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