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发〔2007〕40号
发布日期:2007-7-2
执行日期:2007-7-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现就实施质量兴省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重大意义
质量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程,质量水平是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的通知》(国发(1996)51号)精神,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区)、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省质量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质量意识还不强,有的质量水平还不高,技术基础建设还相对滞后,促进质量振兴的配套措施和体系建设还不健全,还难以有效地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区域竞争压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已逐渐从价格竞争上升为质量、品牌和科技的竞争。实施质量兴省战略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全省综合竞争实力,有效应对国际、国内激烈竞争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质量兴省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战略,着力抓好质量法制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质量信用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
(二)总体要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做强做大制造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及大企业集团,使主要产业的质量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努力满足全社会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需求。
(三)基本原则。
1.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为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根本宗旨。
2.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加快技术进步,推进自主创新。通过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全面增强我省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努力提高社会整体质量水平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
4.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生活”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标准更新与应用,重点完善农产品、食品标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培育知名品牌,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
到2010年,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食品、医药产品等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培育5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300个以上,中国出口名牌产品100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40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扩大出口免验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国前列,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排序进入全国前5名。
(二)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到201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建设工程鲁班奖10个以上。
(三)引导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促进计量诚信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整体服务质量向国际水平跃进。
到2010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制(修)订10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培育150个以上省级服务名牌企业。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四)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综合运用 、规章,加快《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山东省质量奖励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立法进程。要加大质量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加强质量普法工作,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质量兴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切实推动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努力建设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行政能力强、公共服务水平高的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服务政府,为质量兴省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在质量科技前沿领域设置“泰山学者”岗位,着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中青年专家和质量学科带头人。加快推进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有关政策。工业企业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四)加大质量工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保证具备国家级资质的质检中心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重点质量问题攻关和质量改进等所必需的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五)建立政府奖励和扶持机制。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级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定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省级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质量工作责任制,确保质量兴省目标的实现。省政府成立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地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区)、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省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质量兴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由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并定期向全省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