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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5年行业标准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4-10-15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文  号:发改办工业[2004]1825号

发布日期:2004-10-15

执行日期:2004-10-15

生效日期:1900-1-1

  为进一步做好行业标准计划编制工作,现将编制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当今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对标准需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协调一致、系统配套,体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标准间互相协调、互为补充的原则。

  (三)贯彻落实“采标”方针,不断提高我国行业标准化水平,体现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四)突出加入世贸组织后行业急需制定的标准,体现国际接轨的原则。

  (五)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积极制定行业标准,体现行业标准为行业服务的宗旨。

  二、编制重点

  (一)优先编制有利于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引导行业结构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老工业基地改造,资源节约、保护环境,推进新型工业化,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标准。

  (二)突出做好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新型工业化的标准制定。

  (三)建立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所需的标准。

  (四)行业规划中确定的重点产品、重大装备及先进设计、工艺等技术标准。

  (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六)行业标准复审需要修订的标准。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本行业标准项目的征集及筛选工作,认真做好2005年行业标准立项计划编制工作,于2005年2月底以前将本行业拟立项的标准制定计划报送我委(工业司)。

  (二)报送材料:

  1、项目计划编制说明:包括计划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重点,对行业发展将产生的影响等。

  2、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一)及软盘。

  3、标准项目计划建议书(附件二)。

  (三)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分类报送。

  请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

  附件:一、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略)

        二、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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