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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4-09-23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皖政办[2004]72号

发布日期:2004-9-23

执行日期:2004-9-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农业标准化是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的有效措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调处农产品贸易纠纷、保障人民消费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国际和国家质量标准为主导,加快建立健全具有安徽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300项。积极利用国内外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在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基础上,坚持引用、修订与制订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制(修)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名特优农产品及出口农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相关物流标准。

  三、加大农业标准示范推广力度。建立一支2000人左右,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标准化知识的农业标准推广队伍。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区30个。重点围绕全省十大优势农产品产区的21个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抓好农业标准的实施,并与农业科技示范园、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科技(标准)+农户”的运作模式,以标准指导和规范农民的种植(养殖)行为,把农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推进名特优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主要基地名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广泛建立本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形成多层次的示范网络。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围绕治理农产品污染,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重点建设省级和区域性农产品监测中心,加快建设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产地和龙头企业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加强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的监控,强化对农药、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培育50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突出抓好20个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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