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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7年浙江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5-21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  号:杭质质(2007)101号

发布日期:2007-5-21

执行日期:2007-5-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质监局(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做好2007年浙江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质质发(2007)166号)精神,现就我市2007年浙江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2007年浙江名牌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尽快将申报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2.申报企业要认真领会省、市质监局文件精神(包括附件中有关规定要求)。证明材料中除省局规定的内容以外,根据市名推委的要求,还需提供当地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见附件6)。请申报企业携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5、2006年度会计报表(或有效财务报表)复印件, 2006年度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明细账复印件,到当地财政部门签署审核意见。

  3.2007年浙江名牌申报受理工作,各区、县(市)企业的申请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市属企业的申报由我局直接负责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在6月8日下班前报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4.各地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省局(2007)166号文件精神的申报产品,一律不予推荐上报。

  5.申报材料一式3份,格式要求和装订要求必须符合省质监局文件的规定。其中,附件《申报浙江名牌产品用户调查联系表》(附件3)、当地财政局审核意见表(附件2)不要装订成册,单独报送。

  需要提供电子文本的材料请刻录成光盘,内容有:1、《浙江名牌产品申请表》封面,企业申报浙江名牌产品综述,表1、表2,续表2申报产品执行的标准及标准水平、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售后服务情况、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资源节约和环保保护情况等附件说明。2、申报产品的注册商标(标志)图案。标明企业固定色值,图片格式:矢量图或TIF、JPG(不小于400KB)格式图;规格:横向图要求宽度5cm,纵向图要求高度5cm.3、申报企业相关图片4-5张。包括:申报产品图片,生产线图片,企业全貌图片,反映产品市场图片,反映科技水平或质量水平图片。4、为编辑出版浙江名牌宣传册,提供300字左右的申报产品和企业情况简要介绍,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企业网址等对外联系方式。

  6.各区分局、市(县)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形成推荐意见。在6月8日下班前将企业申报材料(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报1份,其他各地一式3份),申报汇总表(Excel形式)、当地财政局审核意见表(附件6,1份)、推荐意见表(附件7,1份)报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7.客运出租行业浙江服务名牌的申报工作,参照浙名委(2006)8号文件(附件9)精神执行。其中,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和上报日期同上。

  8.按照《浙江区域名牌评价办法》和《市局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要点》有关精神,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2007年浙江区域名牌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

  本通知有关附件,请登录杭州质量网 .其他不明事项请与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87152570.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浙江名牌产品申请表(附件1)

  浙江名牌汇总表(附件2)

  浙江名牌用户表(附件3)

  浙江区域名牌申请表(附件4)

  浙江服务名牌申请表(附件5)

  县(市)财政局审核意见表(附件6)

  区县(市)质监局推荐意见(附件7)

  浙江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8)

  江服务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9)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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