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04-3-29
执行日期:2004-3-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所属各单位:
为适应广播影视数字化发展要求,促进广播影视数字化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立广播影视技术新体系的总体要求,总局组织制订并审查了《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编码规范》一项技术要求,现批准为广播影视行业技术要求(暂行),予以发布。
广播影视技术行业要求(暂行):《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编码规范》。
该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技术要求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附件: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编码规范
国家广电总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编码规范(暂行)
前言
为了促进数字广播电视的发展,适应数字广播电视业务管理的需要,规范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的格式,特制定《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编码规范》(暂行)。规范规定了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编码格式,适用于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的指配,以及现有模拟电视节目转化为数字电视节目后的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的指配。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本规范起草人:李晓东、齐立欣、王宝石、丁涛、闫阳、胡勇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技术要求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编码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的编码格式。
本规范适用于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的指配,以及数字广播电视业务的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颁布实施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Y/Z174-2001数字广播电视业务信息规范有线数字广播电视业务信息应用指南(暂行)
《建立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广发技字[2003]601号文件)
3定义
3.1数字广播电视频道
在广播者的控制下,通过数字广播方式,以特定或唯一的呼号,按照时间表分步广播的一系列节目内容和业务数据。
3.2频道识别号
频道识别号是数字广播电视频道的唯一标识,用于表征数字广播电视频道业务的内容和属性,由频道所属地区、节目类型、频道代码、播出范围、传输方式、播出机构序号六部分组成,共12位十进制数字。
3.3业务标识符(SERVICE_ID)
业务标识符是频道识别号内容的一部分,由频道识别号中的频道所属地区、节目类型、频道代码经重新转码而成,共16位二进制数字。
3.4保留
表示该值保存并不使用。
3.5预留
表示该值在将来的规范扩展定义时有可能被使用。
4频道识别号格式及编码
4.1频道识别号格式
频道识别号格式以十进制方式进行描述,其格式定义见表1.
频道所属
地区
节目类型
频道代码
播出范围
传输方式
播出机构
× × × × × × × × × × × × 表1频道识别号格式
4.2频道识别号编码说明
·频道所属地区编码为自然序号00至31,代表播出机构所在省份或直辖市(地区码定义见附表1)。
·节目类型编码为自然序号000至031、100至131,代表节目的分类(节目类型编码定义见附表2)。
·频道代码为自然序号00至31,代表在本地区内相同节目类型的不同频道的顺序编号。
·播出范围编码为自然序号0至4,代表频道播出覆盖范围(播出范围编码定义见附表3)。
·传输方式编码为自然序号0至7(传输方式编码定义见附表4)。
·播出机构编码为自然序号000至127,代表同一地区的播出机构编码的
序号。
5业务标识符格式及编码
5.1业务标识符格式
业务标识符格式以二进制方式进行描述,其格式见表2.
业务标识符service_id
频道所属地区 节目类型 频道代码
b15 b14 b13 b12 b11 b1O b9 B8 b7 b6 b5 b4 b3 b2 B1 bO
× × × × × × × × × × × × × × × ×
表2业务标识符格式
5.2业务标识符编码说明
·频道所属地区编码占5比特(自然序号00-31),代表播出机构所在省份或直辖市(地区码定义见附表1)。
·节目类型编码占6比特(自然序号000-031、100-131),代表节目的分类(转码方式为自然序号第一位直接作为二进制第一比特,自然序号后两位数字转换为二进制数字,作为二进制的后五比特,节目类型编码定义见附表2)。
·频道代码占5比特(自然序号00-31),代表在本地区内相同节目类型的
不同频道的顺序编号。
6举例及相关说明
6.1举例
属性:
地区 节目
类型 频道
代码 播出
范围 传输
方式 播出
机构
十进制: O1 113 01 1 2 001
说明: 北京 电影类 电影频道 全国 有线 CCTV
二进制: 00001 101101 00001
最终得到如下代码:
频道识别号(十进制表示):011130112001
业务标识符(二进制表示):0000110110100001
6.2说明
节目类型(二进制):100000、100001、100010、100011(该四类节目类型全部为公益类电视业务)专门划分出来表示现有模拟频道对应的业务标识符,节目类型000001、000010、000011(该三类节目类型全部为公益类广播业务)这七类节目类型专门划分出来表示现有模拟频道对应的业务标识符。
附表1:地区码定义表
序号 地区 地区码(十进制) 地区码(二进制)
1 保留 00 00000
2 北京市 01 00001
3 上海市 02 00010
4 天津市 03 00011
5 重庆市 04 00100
6 河北省 05 00101
7 山西省 06 00110
8 内蒙古自治区 07 00111
9 辽宁省 08 01000
10 吉林省 09 01001
11 黑龙江省 10 01010
12 江苏省 11 01011
13 浙江省 12 01100
14 安徽省 13 01101
15 福建省 14 01110
16 江西省 15 01111
17 山东省 16 10000
18 河南省 17 10001
19 湖北省 18 10010
20 湖南省 19 10011
21 广东省 20 10100
22 广西壮族自治区 21 10101
23 海南省 22 10110
24 四川省 23 10111
25 贵州省 24 11000
26 云南省 25 11001
27 西藏自治区 26 11010
28 陕西省 27 11011
29 甘肃省 28 11100
序号 地区 地区码(十进制) 地区码(二进制)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29 11101
31 青海省 30 11110
3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1 11111
附表2:节目类型定义表(共64类)
序号 节目类型 编码(十进制) 编码(二进制)
1 公益类电视 100 100000
2 公益类电视 101 100001
3 公益类电视 102 100010
4 公益类电视 103 100011
5 新闻类电视 104 100100
6 财经类电视 105 100101
7 法制类电视 106 100110
8 信息类电视 107 100111
9 预留 108 101000
10 科技类电视 109 101001
11 考试教育类电视 110 101010
12 文化类电视 11l 101011
13 预留 112 101100
14 电影类电视 113 101101
15 电视剧类电视 114 101110
16 体育类电视 115 101111
17 音乐类电视 116 110000
18 戏剧类电视 117 110001
19 收藏类电视 118 110010
20 卡通类电视 119 110011
21 曲艺类电视 120 110100
22 预留 121 110101
23 旅游类电视 122 110110
序号 节目类型 编码(十进制) 编码(二进制)
24 会展类电视 123 110111
25 气象类电视 124 111000
26 生活类电视 125 111001
27 健康类电视 126 111010
28 购物类电视 127 111011
29 时尚类电视 128 111100
30 交通类电视 129 111101
31 外语类电视 130 111110
32 保留 131 111111
33 保留 000 000000
34 公益类广播 001 000001
35 公益类广播 002 OO0010
36 公益类广播 003 000011
37 新闻类广播 004 000100
38 财经类广播 005 OOOl01
39 法制类广播 006 0001lO
40 信息类广播 007 000111
41 预留 008 001000
42 科技类广播 009 001001
43 考试教育类广播 010 001010
44 文化类广播 011 0010ll
45 预留 012 001100
46 预留 013 001101
47 广播剧类广播 014 001110
48 体育类广播 015 001111
49 音乐类广播 016 010000
50 戏剧类广播 017 010001
51 预留 018 010010
52 预留 019 010011
53 曲艺类广播 020 010100
54 VOD 021 010101
5S NVOD 022 010110
序号 节目类型 编码(十进制) 编码(二进制)
56 数据广播1 023 010111
57 数据广播2 024 011000
58 生活类广播 025 011001
59 预留 026 011010
60 预留 027 011011
61 预留 028 011100
62 交通类广播 029 01110l
63 外语类广播 030 011110
64 预留 03l 011111
附表3:播出范围编码定义表
序号 地区 播出范围(十进制)
1 预留 OO
2 全国 01
3 跨区域(非全国) 02
4 区域内 03
5 预留 04
附表4:传输方式编码定义表
序号 地区 传输方式(十进制)
1 预留 OO
2 卫星 01
3 有线 02
4 无线 03
5 预留 04
6 预留 05
7 预留 06
8 预留 07
《数字广播电视频道识别号及业务标识符编码规范》(暂行)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的委托,由总局广播电视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组织编制。
2.编制依据
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Y/Z174-2001《数字广播电视业务信息规范》,GY/Z175-2001《数字广播电视条件接收系统规范》,有线数字广播电视业务信息应用指南(暂行)。
3.编制过程
起草单位于2003年7月接受任务,在调研的基础上着手编制工作;为了配合总局开展付费数字电视频道的审批,由科技司组织有关专家于2003年8月对本标准的具体规范细节进行了初审;2004年8月17日由监测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和领导对本规范进行了论证,会后起草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送审稿再次修改,2004年11月9日由总局科技司组织相关专家对本规范进行了审查,会后起草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订,于2004年12月形成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