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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2年度民政、老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3-03-20

发文单位: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吉府办字[2003]71号

发布日期:2003-3-20

执行日期:2003-3-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政、老建资金的管理,市政府定于3月25-29日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2002年度民政、老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管理和使用中央、省和市财政2002年专项支出情况,包括专项拨款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在执行中是否按规定的比例到位;专项拨款是否按拨款用途、对象分配使用,有无挤占挪用的现象,有无任意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

  (一)民政经费

  1、救灾救济款:

  (1)2002年度上级下拨救灾救济款(含捐赠款)多少万元,实际分配下拨多少万元,其中指定用于灾民建房经费多少万元,下拨到位多少万元;

  (2)经市政府核定灾民全倒房户多少户,实际发放建房补助费多少户、标准多少元,已建成入住多少户,正在兴建多少户,到目前为止,尚未动工多少户;

  (3)灾民新村有无设立明显的纪念标志,有无建立文字、图片和录像记载档案,相关部门为灾民重建家园提供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4)乡村有无借机向灾民建房户收取费用;县乡村有无挤占挪用建房资金,发放建房补助资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制作了由灾民建房补助对象签名、盖章的花名册。

  2、城市低保资金:

  (1)2002年度上级下拨的城市低保资金多少万元,实际分配下拨到位多少万元,结余多少万元;

  (2)县(市、区)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多少万元,实际支出多少万元,结余多少万元;

  (3)到2002年底各地有城市低保对象多少户、多少人,其中中央、省属企业各多少户、多少人。

  3、优抚经费:

  (1)享受定期定量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是否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调标是否落实;

  (2)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和住房难的补助经费,是否建立专项保障基金,使用是否按赣民字[2002]207号文件精神执行;

  (3)吉财社[2002]54号下达的抚恤事业费是否按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无挪作他用现象。

  (4)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改造经费的使用情况,自然减员经费是否按有关要求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难问题。

  (二) 老建扶贫经费

  1、财政扶贫资金

  (1)2002年度上级下达财政扶贫资金多少万元;财政已下拨资金多少万元,其中:下拨到乡的有多少万元,下拨到村或项目单位的有多少万元;未下拨资金多少万元。

  (2)按扶贫规划扶助多少个项目,资金多少万元。

  (3)已动工的项目多少个,已完工的项目多少个。

  (4)资金挤占多少万元,挪用资金多少万元。

  (5)县(市、区)的财政扶贫配套资金上级分配计划多少万元,实际配套多少万元,差额多少万元。

  2、 扶贫贴息贷款

  (1)2002年度扶贫贷款已立项多少个,多少万元;已落实贷款的项目有多少个,已贷款多少万元。

  (2)扶贫小额贷款计划多少万元,农户已贷款多少万元,其中沼气扶贫户已贷款多少万元。

  二、检查程序

  1、自查上报。2003年3月20日至25日,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材料印制一式5份交检查工作组带回。自查材料要求简洁明了,直奔主题,同时,要有一些典型事例。

  2、实地检查。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从市民政局、市老建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小组,于3月25日至3月29日分别到各县(市、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各县(市、区)做好自查情况汇报准备。检查组到达县(市、区)后,首先听取县(市、区)政府领导情况汇报,并请涉及检查内容的县(市、区)民政局、老建办、财政局负责人参加汇报;然后,检查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到民政、老建和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包括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核对报表等);最后,检查人员深入乡村,登门入户,实地核查。

  3、工作组分组情况及到达各县(市、区)检查时间:

  第一组:负责检查新干县、峡江县、永丰县。由市民政局1名领导任组长;

  第二组:负责检查吉水县、吉州区、青原区。由市老建办1名领导任组长;

  第三组:负责检查吉安县、泰和县。由市监察局1名领导任组长;

  第四组:负责检查井冈山市、永新县、安福县。由市审计局1名领导任组长。

  第五组:负责检查万安县、遂川县。由市财政局1名领导任组长。

  具体到县(市、区)的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1、检查组下到县(市、区)检查要作风扎实、认真负责,既要听取汇报,又要实地抽查,做到客观公正。

  2、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3、市民政局与老建办共同负责汇报材料的综合,市政府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OO三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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