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建质[2003]53号
发布日期:2003-3-18
执行日期:2003-5-1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
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更新,《电动钢栅栏围墙门》等173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详见附件)已经不适应需要。经审查,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起《电动钢栅栏围墙门》等173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废止。
废止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存查,以备已建建筑物改造时查询使用。
附件:废止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目录(略)
建设部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