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受权公布2009年4月1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公告

时间:2009-04-14

发文单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09-4-14

执行日期:2009-4-14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09年4月1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296元,1欧元对人民币9.1035元,100日元对人民币为6.8017元,1港元对人民币0.88116元, 1英镑对人民币10.1454元。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09年4月14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