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我市灾后重建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8-07-08

发文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文  号:绵委办发〔2008〕37号

发布日期:2008-7-8

执行日期:2008-7-8

生效日期:1900-1-1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北川重建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关于灾后重建工作有关精神,充分发挥金融业在推动灾后重建和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5·12”特大地震给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搞好灾后重建面临繁重而紧迫的任务,需要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特别需要金融业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主动关心支持金融业的灾后重建和持续发展,积极为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提升和信贷投入的增长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各级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支持灾后重建是金融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金融支持灾后重建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灾后社会经济的恢复重建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大力支持金融机构修复或重建受损营业网点

  市、县金融机构要及时制定灾后重建规划,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布局,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或调整建设受损营业网点,全面恢复对外正常服务,确保受灾群众和企业正常金融需求能得到及时满足。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金融机构的网点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积极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向上争取灾后重建金融支持政策

  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抓住灾区重建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特殊金融政策,支持我市灾区重建。对国有金融机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信贷资产损失,要积极争取财政部和各国有金融机构总行及时予以核销;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信贷资产损失,要争取中央、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核销。对绵阳辖内农村信用社改革央行专项票据出门要积极争取人总行和银监会放宽票据兑付条件,尽快兑付全市14.32亿元央行专项票据。对绵阳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项目、骨干企业生产发展等,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安排中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对异地金融机构来绵设立分支机构、对保险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骨干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或已上市公司募配股等,要积极争取各金融监管机构的支持。

  四、及时开展政企银融资对接,扩大对重点项目、重要领域的信贷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快收集各行业、各领域灾后重建中的融资需求,主动开展政企银融资推荐对接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妥善安排好灾害发生前(后)发放贷款的管理,对受灾情影响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宽限期,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它救灾信贷支持。要积极向上级机构争取更多的信贷总量、信贷资金和授信审查等优先支持政策,切实做好灾后重建中的新增信贷投入;要按照灾后重建信贷支持计划,优先解决恢复工业、农业生产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需求,优先保证抗震救灾急需物质生产与流通的信贷需求;要扩大住房信贷投入,对城镇居民损毁住房在原址或异地同规模恢复重建或购置的,应调减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适当降低房贷利率,扩大按揭贷款的覆盖面;对城镇居民住房需加固后使用的,应与有关部门协调发放贴息贷款;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应适当降低、单笔贷款额度适当增加,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对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在绵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对受灾农户修缮因灾损毁住房或重建住房的,在中央、省级财政2万元补贴资金支持下,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对农户发放建房信用贷款。

  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因支付头寸不足的,人民银行要给予头寸贷款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户抗震减灾、生产自救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因自有资金不足时,人民银行要及时安排支农再贷款支持。

  五、采取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扩大灾后重建信贷投入的外部支撑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强力推进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按照《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绵委办(2008)11号)精神,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以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区、诚信中介、信用乡镇等活动为载体,营造和巩固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对借地震之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要按照《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逃废金融债务认定与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绵委办发(2006)14号)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要抓紧制定出台有利于引进金融机构、有利于扩大信贷投入、有利于金融机构呆坏帐核销的各项激励办法和措施。加强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要通过财政出资、社会资本入股等方式做强做大担保机构,推动所有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和风险损失分担机制。

  六、充分调动保险机构的积极性,完善灾后重建中的保险风险分担、转移机制

  各保险机构要迅速全面启动灾后损失勘查、理赔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放宽赔付范围、及时发放理赔资金。各地要探索建立绵阳农业保险联保机制,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采取措施引进各保险机构来绵发展。要研究制定保险基金参与灾后重建的措施,争取在交通、医疗、通信、能源等灾区急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获得保险机构的资金投入支持。

  七、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扩大灾后重建的资金来源

  各级政府要尽快制定出台措施,支持和培育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推进科技城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权证及其他创新融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八、支持金融机构引进和培养人才

  鼓励金融机构面向海内外招聘金融产业的领军型人才。对在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要给予奖励。实行金融人才柔性引进政策,广泛吸引以成渝地区为主的金融高级人才来绵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加强银政人才交流互动,定期安排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到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地挂职锻炼。支持金融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培训基地,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为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九、建立灾后重建对口援助工作机制

  实行援助方与被援助方共同参加的工作例会制度,按照一家省级金融机构帮助一家县级金融机构、一个市(地、州)信用联社帮助一家基层乡镇信用社的办法,开展金融业对口援助服务。引导、推动援助方企业到绵阳投资,合作开展灾后重建或新建投资项目。对口开展人才培训和人才援助,对重灾机构以干部交流等方式给予对口人力资源帮扶支持。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