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6-13
执行日期:2008-6-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行《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
市人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两创”总战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加强金融对“两创”的支持力度,促进全民创业和充分就业,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重要意义
实施“两创”战略,是在新时期把发展经济、创造就业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机结合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丽水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的现实选择,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施“两创”战略的重要支撑,支持“两创”是金融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快创业创新发展,也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不仅有利于创新信贷业务品种、拓展业务范围,也有利于培育未来客户市场,创造新的利润增长源。
因此,全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实施“两创”总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适合创业创新特点的金融服务方式方法,切实发挥金融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切实把握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主要方向
(一)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项目是经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支撑。各金融机构要依托“两化一新”这个创业创新的大平台,突出项目建设支持重点,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政策支持,对项目贷款做到早谋划、早衔接、早落实。重点支持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城乡和生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能源、交通、水利等事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大局的项目资金需求,以推动“千亿富民强市”工程的深入实施。对信贷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利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异地系统内合作贷款以及资产转让和推荐上级行直贷等方式,有效解决信贷规模瓶颈制约,提高信贷服务效能。
(二)进一步加大对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增长点,也是推进创业创新的主要力量。各金融机构要针对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特点,积极研究拓展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有效措施,努力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要在信贷总量控制趋紧的情况下,正确把握信贷政策,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资金需求。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促进企业增加研发和技改投入,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同时,要通过发放个私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方式,支持创业阶段的小企业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信贷支持创业的拉动效应。
(三)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继续深化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2008年中央和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综合运用各种货币信贷扶持政策,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这一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增加对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全市当年用于“三农”领域的新增贷款总量比上年要有明显增加,新增小农业贷款不少于5亿元。二是积极支持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特色优势农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农家乐”等休闲旅游业的发展,着力推动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三是大力支持农民异地转移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的实施,创新贷款品种,进一步拓宽农村小额贷款用途范围,切实满足农民本土生产以及异地开发、外出自主创业和技术培训的贷款需求,帮助农民创业增收。
(四)积极推动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弱势群体自主创业。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要求,加强与劳动、财政部门的配合,切实落实国家信贷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创新业务品种,扩大信贷范围,有效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量,加大对下岗再就业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各种经济实体以及社会其他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贷款担保,为支持弱势群体个人创业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一区一品”的创建思路,积极参与信用社区创建活动,探索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的新模式和新办法,推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创建的长效联动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个体户、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下岗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自主创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绿色信贷”原则,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条主线,突出节能减排重点,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限制对“两高一剩”、“两高一资”(即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资源消耗型)行业的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要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优先支持自主创新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层次。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和生态化建设以及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三、坚持创新,改进服务,建立金融支持创业创新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创业创新融资需求特点,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个人信贷营销部门的设置,为推动金融支持“两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信贷工作机制,积极开发“两创”信贷市场,引导信贷资金向创业创新领域有效流动,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提供要素支撑。
(二)完善信贷制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转变信贷管理理念,改进经营模式和激励机制,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政策倾斜,深化信贷管理制度改革。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简化贷款手续和审批流程,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积极探索符合创业创新需求特点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办法。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接触面广、信息量大、专业性强等综合优势,为企业、个人创业创新牵线搭桥和提供全方位、高效率、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并以此达到壮大创业创新力量和实现金融业自身发展的双赢目的。
(三)加大金融创新,探索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新途径、新办法。各金融机构要以实施“两创”战略为契机,加大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力度,大力拓展信贷市场,以金融自身创新推动创业创新的发展。要立足辖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方式。要认真总结小额信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小额信用贷款、企业联保贷款等创新业务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并逐步加以推广。要进一步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切实做好林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工作,确保年底全市林权抵押贷款总量超1亿元,有效解决林农创业的资金需求。积极探索和推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信贷新业务,不断拓展贷款抵押物范围,多途径支持实体经济和个人创业发展。
(四)建立激励机制,有效激发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积极性。要积极发挥各项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和金融奖励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认真研究措施,建立与创业创新贷款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信贷文化,制定科学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把员工收入与支持创业创新服务的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指标挂钩,充分调动信贷人员拓展市场和改善服务的积极性。
四、加强指导,优化环境,共同推进金融支持创业创新工作
(一)准确定位,加强指导。全市人民银行要把支持“两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全面加强对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增加对“三农”、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就业等薄弱环节以及传统优势、特色产业的信贷投入。要积极发挥对当地金融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加强与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合作,创新窗口指导平台,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窗口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国有商业银行要正确认识和理解从紧货币政策的准确涵义,把信贷政策与丽水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找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最佳切入点,力争在从紧的宏观环境中求得局部宽松。同时,要积极创新资金筹措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盘活资金存量,保证创业创新资金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要抓住经营改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拓宽信贷支农服务领域,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切入点,由支持粮、油、棉流通环节向生产、加工环节两头延伸,带动农业企业和农民创业发展。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经营机制,壮大资金实力,切实发挥贴近农村基层和点多面广的优势,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农村地区创业创新发展。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发挥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推广“创业贷款”和“担保贷款”等适合创业创新发展的信贷模式和做法,加强对个私经济、中小企业客户市场的培育。
(三)多措并举,营造环境。一是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为支持“两创”和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二是财政、发改、经贸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研究落实与金融支持“两创”相配套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政策扶持合力,支持创业创新发展。三是工商、经贸等部门要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规范管理和业务指导,积极引导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实资本金,提升信用等级,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拓展创业创新贷款担保范围,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四是要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完善征信手段,加强信贷征信管理,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