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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春银监分局《关于宜春市银行业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8-02-21

发文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宜府办发(2008)6号

发布日期:2008-2-21

执行日期:2008-2-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银监分局《关于宜春市银行业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宜春市银行业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宜春银监分局

  近期,各地遭受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全市银行业改进金融服务,加大有效信贷供给,促进我市银行业在支持灾后重建工作过程中发挥更大更好作用,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金融部门作为支持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承担者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积极实践者,在关注社会民生、支持经济建设方面理应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不断发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为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雨雪冰冻灾情对全市经济金融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充分认识灾害的严重性以及灾后重建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支持灾后重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尽早安排好、部署好、落实好。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支持灾后重建全市“一盘棋”的要求,认真做好银行业自身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实行统一指挥、周密部署、内外联动、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积极深入一线了解灾情,主动协调解决好有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将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完善措施,努力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正常运行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克服一切困难,付出最大努力,维护机构网点的正常运行,尽可能地满足灾区居民和企业的日常金融需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金融服务。要积极开展受灾营业网点的自救恢复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各机构网点都开门营业。要认真测算各网点现金需求,加强资金调拨,保障库存现金供应充足。要保障结算快捷畅通,确保各项防灾、救灾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尽力为企业、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银行结算服务。要加强自助银行服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排查各种问题,确保ATM机的正常运转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渠道的畅通。要按照银监机构和公安机关的要求,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全面检查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突出重点,加强金库、营业网点、押钞车辆、汇兑以及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稳定运行。要加强停电应急管理,保障资金网络畅通,防止数据丢失。

  三、改进服务,全面加大对灾后重建工作的信贷支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通路、保电、安民”的总体要求,积极支持灾后重建工作。要深入灾区了解灾情,摸清受灾地区的损失情况、受灾企业和农户重建资金的供需情况,做到对灾后恢复生产的相关信贷需求“早明确、早计划、早安排、早满足”,为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准备。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恢复交通、电力等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在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的同时,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保证灾后春耕备耕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保障重要农副产品跨季收购和流通调拨的资金需求,确保小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的增长不低于去年水平。要加大对种养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灾区种养大户额度较大的合理资金需求,适当提高小额抵押担保贷款额度。要创新信贷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确因受灾而难以归还的到期贷款应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灾害影响,视情况予以合理展期,延期不罚息;对有到期贷款未还但灾后恢复生产又有新需求的,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可追加信贷投放;对受灾地区农户和小企业的贷款应按照基准利率执行,不浮动或少浮动,对于信用状况好、受灾严重的借款人,可以适度下浮。要设立灾后重建贷款绿色通道,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查时间,原则上农户老客户小额贷款在一天内办结,新客户小额贷款和农村小企业贷款在一周内办结。

  四、加强协作,有效形成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地方各级政府、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增强合力,为银行业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地方政府要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稳定灾区群众的心理预期,增强群众对灾后重建的信心和决心。要大力优化银行业支持灾后重建的社会环境,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和抵押、担保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进一步降低各类收费标准,减轻灾区企业、居民的信贷融资成本,有效搭建各种有利于促进信贷供需对接的融资平台。各级银行业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控制信贷总量的前提下,加大对灾区重建尤其是支农方面的信贷投入,强化有效监管,规范支农信贷行为,防止信贷风险集中和非农化经营,确保农村金融服务力度明显加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我市这次雨雪冰冻灾害特点,建立和完善发放抗灾救灾贷款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贷款能在灾后快速、及时、安全地予以投放,有效帮助灾区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美好家园。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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