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文 号:财行[2014]4号
发布日期:2014-2-25
生效日期:2014-4-1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国专家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附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2014年2月25日
附件: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出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 :
附1.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dochttp://xzzf.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2/P020140228566352552747.doc
附2.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报销单(参考表样).docx
http://xzzf.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2/P02014022856635271677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