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海府办[2006]115号
发布日期:2006-12-4
执行日期:2006-1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
琼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琼海市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秩序,根据国务院《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反洗联字[200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反洗钱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负责人,市人民银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行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琼海市政府办公室、琼海市人民银行(外管局琼海市支局)、琼海市人 执行情况及反洗钱工作调研。
琼海市银监办:协助人民银行研究制定银行业的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协助人民银行研究制定辖区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指引,协助人民银行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实施监管。
琼海市各金融机构:协助人民银行琼海市支行和琼海市银监办建立对金融业务的反洗钱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贯彻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项反洗钱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建立反洗钱机构并配备人员,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审查客户身份,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按照规定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琼海市邮政局:协助人民银行和银监办研究制定邮政储蓄业务的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研究对邮政汇款体系执行反洗钱规定情况实施监管。
外汇管理局琼海市支局: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大额、可疑外汇交易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为制定和完善大额、可疑外汇交易报告制度提供意见;监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汇总、筛选和分析辖区金融机构报告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及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和指导辖区金融机构做好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反洗钱工作;为制定本外币统一的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标准提出建议。
三、琼海市反洗钱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及议题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
1.传达、贯彻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及海南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
2.研究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3.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
4.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5.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上级部门审定。
(三)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