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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要点》的通知

时间:2007-09-13

发文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文  号:嘉政发[2007]59号

发布日期:2007-9-13

执行日期:2007-9-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嘉峪关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九月十三日

嘉峪关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要点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贷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贷款项目按本要点实行审计监督。

  第二条 本要点适用于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所有开行贷款资金及贷款项目,对贷款的审批决策、贷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贷款合同执行、贷后管理以及项目建设等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并对相关项目和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和调查。

  第三条 审计对象包括开行贷款项目的融资、结算、担保、管理平台、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等。

  第四条 审计监督以市审计局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社会审计、纪检监察、金融合作办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监督小组。

  审计监督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条 审计监督分为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一)常规审计:市审计局对开行贷款资金的审批与支付情况进行全面逐笔审计,对贷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对于大额的资金支付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融资、结算、担保、管理平台、相关项目及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和调查。

  (二)专项审计:根据贷款项目具体情况,选择一定比例的开行贷款项目作为对象,开展专项审计。

  第六条 市审计局将对开行贷款项目的审计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第七条 市审计局建立与开行稽核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共同协商审计计划的实施与审计意见的落实。

  第八条 贷款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要点包括:

  (一)各融资、结算平台是否按规定程序向承贷主体转借贷款资金、转贷利率是否高于协议利率;

  (二) 及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合规、完备;

  (三)项目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申请和支取贷款,是否符合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要件;

  (四)各项目单位在支取贷款前,配套资金和资本金是否筹集到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比例;

  (五)贷款资金是否用于市政府批准和开行核准的项目,在使用中有无挤占、截留和挪用等问题;

  (六)是否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有无闲置、浪费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

  (七)是否专户管理贷款资金,有无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等问题;

  (八)各管理平台是否能够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对资金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实际用款单位的经营状况定期跟踪走访,发现恶化或出现异常及时防范风险,对实际用款单位的财会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

  第九条 项目核算情况审计要点包括:

  (一)项目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立了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并按规定的会计制度组织核算;

  (二)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和完整;

  (三)有无挤占、挪用、转移项目资金、乱列成本、少计收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第十条 贷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审计要点包括:

  (一)各项目单位是否认真履行了基本建设报批程序,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二)有无“三边”工程或改变规划、计划等问题;

  (三)是否实行了概算控制,概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四)是否按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建设,有无计划外工程等问题;

  (五)各项目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了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有无因工作失职或渎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

  (六)各项目是否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

  (七)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是否实行了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无规避或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无证和越级承包工程等问题;

  (八)工程监理是否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职责,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否到位;

  (九)各项合同是否齐全,合同条款与中标通知书条款是否一致;

  (十)有无虚列设计变更、高套预算定额、多计工程量和现场签证不实导致工程造价不真实准确等问题。

  第十一条 市审计局按季形成审计报告,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将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提交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及开行。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应及时、全面反映贷款协议执行和信贷监管等信息。

  经嘉峪关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开行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同意,审计局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促进形成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和监督氛围。

  第十三条 市政府在审计局设立开发银行贷款监督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937-6323900,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4号, 嘉峪关市审计局办公室,邮编:735100;开行总行审计监督举报电话:010-68333171 、010-6830715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审计举报办公室,邮编:100037.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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