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蚌政办〔2007〕80号
发布日期:2007-9-11
执行日期:2007-9-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蚌埠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蚌埠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社会发展的主题,金融生态环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越来越被人们理解和重视。为进一步加快蚌埠市金融业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蚌埠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机构所处的外部环境,包括与金融机构实现任务目标和规避风险相关的 院副院长)
杨建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勇(市发改委体改办主任)
王少华(市经委副主任)
吴延利(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太平(市商务局调研员)
王明先(市建委副书记)
戴世文(市农委副主任)
殷苏淮(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 斌(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京生(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泽余(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范仁豪(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陈 高(市统计局局长)
李 超(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程 林(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高志勇(蚌埠日报社社长、书记)
王广林(省农村信用联社蚌埠办事处主任)
张 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分行行长)
胡建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行长)
许 光(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分行行长)
李来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行长)
杨利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行长)
蒋 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行长)
范业荣(徽商银行蚌埠分行行长)
王守岩(蚌埠市市区信用联社理事长)
曹士东(邮政储汇蚌埠分局局长)
李洪军(中国人寿蚌埠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郭跃民(人保财险蚌埠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红艳(太平洋寿险蚌埠中支公司副总经理)
管长君(太平洋产险蚌埠分公司总经理)
于春利(平安寿险蚌埠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张 超(平安财产保险蚌埠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李 文(太平人寿蚌埠中心支公司经理)
陈 莹(太平财险蚌埠分公司总经理)
杨 军(华安财产保险公司蚌埠分公司总经理)
霍 亮(泰康人寿蚌埠分公司财务经理)
高 磊(新华人寿蚌埠营销服务部经理)
王 虎(天安保险公司蚌埠中支总经理)
王吉伦(大地保险蚌埠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卢晓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蚌埠胜利路分公司总经理)
赵志峰(海通证券蚌埠分公司行政主管)
姚佐根(汉唐证券蚌埠分公司营业部总经理)
赵 兵(国元证券蚌埠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刘元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