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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播放淫秽录像 影片 电视片 幻灯片等犯罪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失效]

时间:1985-07-08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85-7-8

执行日期:1985-7-8

四川省高级人 类推。构成流氓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惩处。对于流氓罪中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所指的情节和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还应依照上述《决定》的有关规定判处。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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