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7-8-9
执行日期:2007-8-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支持宿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九日
关于支持宿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的决定》(宿发(2007)8号)精神,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金融支持龙头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龙头企业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核心,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金融机构培育信贷增长点,优化信贷结构。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作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
二、优化资金配置,促进结构调整,准确把握信贷支持龙头企业的着力点
积极支持发展农业优势项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粮食、畜牧、水果、棉花、瓜菜、林业等六大主导产业,大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创树优质品牌,努力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力度,促进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生产体系。对于龙头企业应区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金融支持模式,满足其合理的资金需求。大力支持农产品外贸企业扩大对外出口,积极为企业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业务、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方面的服务。
积极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努力疏通农村商品供需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疏通农村商品供需渠道为重点,积极支持商贸类龙头企业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农家店”,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
三、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做好金融机构支持龙头企业的协同配合
人民银行要强化对金融支持龙头企业的“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通过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行长联席会等形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采取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密切合作。深入龙头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宣传货币信贷政策,加强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促进金融支农信贷政策与财政支农政策的配套和对接,提高信贷支农绩效。
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合理满足粮棉油收购资金需求的同时,大力开拓新业务领域,重点支持粮食、棉花、畜牧等龙头企业,争取把已经形成区域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的农产品,如水果品、林业等纳入信贷支持范围。
农业银行要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完善职能定位,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整合信贷资源,因地制宜,将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和服务对象。积极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完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农村信用社要拓宽业务领域,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促进工程。按照省联社“认真实施金融服务计划,全方位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成功经验延伸和嫁接到龙头企业信贷领域,探索社团贷款、企业联保贷款等有效方式。建立完善贷款风险定价机制,科学确定风险溢价,实现风险与收益匹配。
其他商业银行也要打破空间上的限制,拓宽服务领域,主动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客户;对龙头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对龙头企业的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信贷业务要减少审批环节。
四、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优化信贷服务,不断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出发,不断完善信贷管理,改变贷款“申报过严、手续过繁、时间过长、审批权过分集中”的现状,加强信贷风险防范与注重经营效益并重,建立清收盘活与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的双重考核机制。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审贷效率,增强基层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能力和活力。按照市场化取向确立科学的风险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积极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鼓励龙头企业使用本票、支票等结算工具,稳步推进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上线工作,改善支票使用环境。加快商业承兑汇票、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完善结算手段,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充分发挥小额支付系统跨行资金清算平台的功能,方便龙头企业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业务。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扩大金融服务领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为龙头企业在汇兑结算、金融理财等方面提供快捷优质服务,拓宽金融机构中间服务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办新型金融服务。对辐射范围较大、带动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和信息咨询服务,促其逐步发展壮大。
五、加强诚信建设,改善金融生态,实现银企良性互动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司法部门对维护金融债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利用 、金融工具和产品知识,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企业利用金融产品的能力。
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