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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应慎重处理被害人出庭问题的通知

时间:1982-11-01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1982-11-1

执行日期:1982-11-1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 、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场外,不允许其他任何人进入法庭。把对个人隐私案件的审理,在实际上搞成“内部公开审理”的做法,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应予纠正。参加开庭审理个人隐私案件的有关人员也不应对外传播审理的情况。

  以上通知,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遵照执行。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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