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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高法明电[1988]10号
发布日期:1988-2-9
执行日期:198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以适当形式进行法制宣传,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遵纪守法。在审理中发现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预防犯罪。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希随时报告。
198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