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4-29
执行日期:2009-4-29
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企业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问责制度,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商业零售业、餐饮、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对照北京市下发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逐项检查和整改,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识、应急疏散音响系统完好有效。交通运输单位要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对交通场站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严禁违章行车。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动火、吊装、拆除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冒顶、冲击地压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排查矛盾,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困难较多,各单位要把企业和社会稳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平安奥运”的标准,在“五一”前要对本单位的重点人及可能出现集体访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定防范化解工作的措施和预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全力做好控制化解工作,把矛盾和问题控制化解在企业内部,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要密切关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动向,要在进行精确摸排的基础上,建立重点人员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防控力度,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利用“五一”黄金周期间进行捣乱破坏活动,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三、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应急工作到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进一步加强节日应急管理,配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迅速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将事故危害后果降到最低。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报告程序,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不断加强信息管理,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事发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国资委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一级企业接事发单位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国资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