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发布日期:2009-4-13
执行日期:2009-4-13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是财政部赋予专员办履行财政监督的重要职责。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财监[2009]9号)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在陕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职校)及地方财政、教育和劳动部门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情况。检查地方财政、教育和劳动部门是否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 (举报或反映问题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