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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管制前羁押日数如何折抵的问题的答复

时间:1970-01-01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56-9-26

执行日期:1956-9-26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 规定之前,希参考本院1953年11月28日法行字第9429号关于三反运动中被判处徒刑、劳役或机关管制的贪污分子其刑期起算问题的通知。至于反革命分子被判处管制前羁押日数的折抵问题,不在上述问题答复范围之内;如你院对这问题需要解决,当于你院提出后,再行研究并与有关机关联系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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