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绍政办发〔2008〕142号
发布日期:2008-9-9
执行日期:2008-9-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2008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九日
绍兴市2008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2008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将迎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根据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现就2008年全市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总结我市三十年改革开放重要历史经验为契机,协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社会体制、城乡体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新的突破,为全面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提供体制保障,进一步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促进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许可向市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行政许可项目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便民服务中心)
2.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拓展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领域,逐步把排污权等涉及公共资源及民生的产权交易纳入统一交易平台。今后,凡政府出资的项目都应进入统一的招投标平台,凡公共资源配置都应市场化运作,凡公共资源出让的相关信息均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招投标办公室)
3.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工作,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七个规范”的标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定进程、强化考核。在全市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4.探索事业单位“管养分离”改革试点。分类界定事业单位性质,条件成熟时,改革经费供给模式,对属公共服务事项,财政部门实行按项目资助,对于市场化服务项目,财政不予资助;在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促进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二)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5.加快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分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完善公共创新平台,鼓励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快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全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建立和完善创业创新风险投资机制。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6.创新服务业发展机制。继续做好服务业发展的推进和考核工作。推进市区工业企业腾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对市区属根据产业导向要求必须禁止、淘汰或调整升级的,因环保、安全等问题影响人居环境的,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工业企业,都要列出计划,实施搬迁或就地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生产制造企业主辅分离,调研确定一批工业企业进行试点,鼓励生产制造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三产规模。大力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制定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推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促进社会中介组织集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7.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土地、水、排污权资源使用差别化、阶梯式价格调节机制。深化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存量土地的流动机制。推广完善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改革。探索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分步实施办法。加快地方性融资平台建设,以市股权托管中心为依托,逐步探索开展股权交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招投标办公室)
8.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国有集体资本进一步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加大国有资产重组力度,健全经营激励机制,提高运营效率。研究落实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创业环境,不断壮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做大做强地方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国有控股上市 人治理结构。(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上市金融办)
(三)围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9.打造城乡统筹发展新平台。着力推进12个省级中心镇、16个市级重点培育中心镇建设,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要求,完善中心镇规划编制,深化中心镇体制改革,落实强镇扩权政策,提升中心镇建设水平,增强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换保障,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村人口向中心镇集聚。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农业保险工作。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公平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牵头单位:市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
11.健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以提升城乡统筹“十网”建设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依托“百千工程”等载体,全面实施农村“五整治一提高”,加快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市农办)
12.推进嵊新城镇组群协调与融合。督促指导嵊州市、新昌县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抓紧编制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形成嵊新组群城市发展对接专题报告,统筹交通发展、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土地利用等规划。整合两地共用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加强各重点乡镇的交通连接。(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13.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投入机制及优惠措施,完善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人群和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政策,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中的零就业家庭。全面推行“五费合征”,促进五大保险的扩面提质工作;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体系,健全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
14.完善教育保障制度。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城乡教育管理体制一体化、经费保障水平一体化、办学条件一体化、教师编制水平一体化,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流动的长效机制。推广“教育券”制度,完善“入学绿卡”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5.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提高医疗补助水平。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降低虚高药价。(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
16.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拓展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努力改善农民工等群体的住房条件,建立健全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全市的总体改革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重点、细化任务、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协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操作规范、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合力推进改革的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