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
文 号:赣发改投资字[2006]1065号
发布日期:2006-9-18
执行日期:2006-9-18
生效日期:1900-1-1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为加强口岸设施建设,改善口岸检查检验机构工作条件,促进外贸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6年国家一类口岸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798号),现下达你厅2006年补助一类口岸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130万元,用于南昌航空口岸南昌边防检查站营房维修。请严格按照国家对一类口岸新开放和扩大开放的文件精神以及建设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抓紧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中央补助资金,使国家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