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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通知

时间:2006-08-25

发文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文  号:厦府〔2006〕283号

发布日期:2006-8-25

执行日期:2006-8-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

  现将《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编写组 二OO六年八月

  目 录

  一、序言 1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 2

  (一)指导思想 2

  (二)发展目标 2

  (三)总体部署 4

  三、重点领域及发展方向 5

  (一)制造业 5

  (二)信息产业 8

  (三)能源 9

  (四)海洋 10

  (五)现代服务业 11

  (六)农业 12

  (七)社会科技 13

  四、重大专项与前沿技术 15

  五、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8

  (一)技术创新体系 18

  (二)知识创新体系 18

  (三)科技中介服务与成果转化体系 19

  (四)科技宏观管理体系 19

  六、保障措施 20

  (一)营造区域创新环境 20

  (二)完善科技投入体系 21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2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23

  (五)强化科技交流合作 23

  (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24

  七、规划实施 25

  (一)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25

  (二)制定实施步骤和配套政策 25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 25

  (四)保持规划的动态调整 25

  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指导厦门创新型城市建设,落实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部署,努力在解决制约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上求突破,在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上求突破,加快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在加强对台科技交流合作上求突破,在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上求突破,为推动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特制定本纲要。本纲要是厦门市未来十五年科技发展的战略性指导文件,是全市为科技发展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一、序言

  创办经济特区以来,厦门科技事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增强,电子信息、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科技竞争力明显提升,光电子、软件、生物医药、仪器仪表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火炬高新区成为厦门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基地,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初显端倪,科技投入增加,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事业蒸蒸日上。但是,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厦门科技发展还存在一定问题,具体表现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创新环境建设不完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领军人物队伍不大,科技投入不足,科技中介发育不够,自有品牌不多,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不高等。

  本世纪前20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了科学技术持续跨国界流动,导致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速度不断加快;学科交叉融合加快,新兴学科不断涌现;科技发展出现群体突破态势;科技革命孕育着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科技发展;科技资源备受各方关注,竞争越来越激烈,竞争前移到创新层面;核心技术、重大装备难以引进,自主创新压力空前严峻。我们必须清醒认识面临的历史机遇和挑战,充分考虑到厦门土地、水资源缺乏,城市定位对环境生态要求较高,生产成本呈现刚性上升态势等不利因素,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特区先行先试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厦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做出历史性贡献。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决定,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启动一批促进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课题,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为导向,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以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保障,以对外、对台科技交流合作为手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引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推进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厦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科技强市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和创新环境,发展重点领域和产业前沿技术,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科技发展总体布局;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进入全国前列,建设成为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

  近期(2010年)目标:科技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具有厦门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成为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生产基地、对台科技交流合作基地。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加,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2.5%,发明专利授权量实现翻一番,科技进步贡献率60%,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工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总值比重的45%,新兴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千亿元以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和完善企业科技创新环境,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自有品牌产品,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中心,引进一批内外资研发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科技企业,组建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市技术交易额和科技中介服务收入稳步上升,科技队伍明显壮大,造就一批对重大科技问题进行学科交叉研究的创新团队,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奠定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基础。

  中远期(2020年)目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完善,涌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率先建成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3.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力争在光电子、软件和生物医药的核心技术领域重点突破,开创具有厦门市特色的海洋、生物、能源、新材料等未来产业新领域,成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最佳研发基地,在海峡西岸发挥科技龙头带动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科技发展格局,取得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制造业部分核心技术和工艺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农业科技实力提升;信息服务完善,服务水平进入国家先进行列,建成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

  二是科技促进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发展,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综合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关键技术领先,使科技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推动力量。

  三是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和技术领军人才和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技英才辈出、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的工作格局。公民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科技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全面建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明确、产学研紧密结合、科技中介服务完备、科技资源配置合理、科技创新文化环境良好、政府科技管理体系运作高效协调的、具有厦门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三)总体部署

  未来十五年要坚持以人为本与协调发展、产业优先与企业主体、自主创新与突出重点、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厦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部署。

  一是促进科技产业化和产业科技化。立足厦门市情和社会需求,以应用为导向,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未来十五年,每年争取若干个国家级科技重大专项,安排一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推进战略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本规划的七大重点领域中,选择任务明确、可以提升产业技术的项目重点安排;以科技进步增强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发展新兴产业;突破资源环境瓶颈,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是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厦门市重点高新技术领域,每年安排一批自主创新项目,按照国际、国家、省市技术先进性标准和成熟度,分批确定优先主题重点扶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更多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产业前沿技术上有所建树。

  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提高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规划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共建共享机制及服务体系;建立吸纳科技人才的长效机制,不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完善科技政策 律制度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作用;资助发明专利申请、依照《专利合作条约》进行国际专利申请等活动;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和参加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有效保护企业的创新权益。

  (二)完善科技投入体系

  1.加大政府科技投入

  加大各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确保市财政科技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不断提高科技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确保实现法定增长。政府针对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等设立专项资金。

  2.建立科技投入体系

  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和引导民间创业投资,培育创业投资市场,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使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

  3.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

  扶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资金投入为主的方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多元化创业投资机制,促进形成区域性资本市场。

  建立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政府提供信息和服务,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到主板、二板市场乃至海外上市;在火炬高新区开展对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转让的试点工作;发展厦门市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扩大交易量,形成对外辐射,逐步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中心市场。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⒈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吸引和培育高层次人才

  在重点技术领域建立良好的研究条件,设立有资金保证的重大科技项目,以此吸引国内外的技术人才加盟,并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本地技术人才。启动新一轮产学研创新工程,形成各类主体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之间的分工协作,围绕企业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使之成为集聚和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的载体。

  ⒉ 充分发挥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特别是支持厦门高等院校与本地企业之间以共建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对本地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制度,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政府主导的技能人才培训。

  ⒊ 形成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制度

  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鼓励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高科技人才携带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参与分配,以充分体现科技人员的劳动价值,激励他们创造更多的科技成果;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奖励科技人员,特别是重奖对厦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充分体现人才知识性和创造性劳动的价值。

  ⒋ 营造有利于吸引并留住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

  优化人才环境,鼓励和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海外学子来厦门创业,努力把厦门建设成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的人才高地;充分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特征,有针对性地为其工作、创业和生活提供服务,使得各类人才的潜能在厦门得以充分发挥。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⒈加强共性技术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构建和完善公共技术研发、行业检测中心、大学科技园、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产权交易评估和投融资服务中心、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十大平台。

  ⒉加快研发载体建设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形成研发型企业的集聚,使厦门市成为海峡西岸产业集群的最佳研发基地。

  ⒊推动产业化基地建设

  进一步做强做大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国家级软件产业化基地、特色钨材料产业化基地、视听通讯产业化基地、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等,延伸产业链,加大产业集聚度,提高产业科技水平,营造产业发展的整体优势。

  (五)强化科技交流合作

  ⒈围绕重点技术领域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紧密围绕厦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制定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规划,争取在重点技术领域形成突破,带动一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围绕厦门市重大科技专项, 支持在多边、双边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实施国际合作项目,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提高项目技术水平。

  ⒉加强厦台产业技术交流合作

  建立对台科技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厦台之间学术性、技术性的交流互访活动,促进厦台各自优势学科和产业、领先技术的合作,推进与台湾电子、光电子、软件、数字娱乐、农业生物工程、新材料、中医药等优势产业的对接。

  充分发挥海沧、集美、杏林三个台商投资区的先行优势,着力引进一批台湾企业运营总部,鼓励台资企业在厦门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完善海峡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厦门市海峡两岸民间组织的作用,利用民间渠道开展对台产业技术合作。

  ⒊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提供优惠条件,鼓励高校院所来厦设立联合实验室、研究开发中心,特别是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深化院地合作和市校合作,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工程硕士培养项目以及培训中心,扶持院地合作及市校合作项目;围绕厦门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面向院校研发团队招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企业以委托研究、共同开发等形式,加强同内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联合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建立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定期发布制度。

  (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1.加强科普工作

  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四项基础工程,营造社会化科普平台,不断增强公众特别是公务员、农民和青少年的科学素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大力培育创新文化

  在全市开展关于创新的宣传教育,继续倡导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提倡包容、崇尚竞争,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增强全民创新意识,鼓励企业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创新、支持创新,爱护创新人才、保护创新成果的氛围;倡导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加强联合创新,充分发挥有限人才资源的作用,形成创新合力。

  七、规划实施

  组织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规划的各项内容按期完成。

  (一)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由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政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确保纲要的贯彻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二)制定实施步骤和配套政策

  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技术领域,制定分阶段实施步骤,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围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尽快制定若干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

  建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规划实施进程的监控,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使该项工作制度化。加强对科技发展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为规划实施与调整提供决策参考;建立规划评估机制,认真开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工作。

  (四)保持规划的动态调整

  中长期规划应结合世界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变化,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趋势、厦门市产业结构和技术发展进程,对厦门科技发展重点进行适时动态调整。

  本纲要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市、区两级政府必须应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把规划目标落实到实处,科技部门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监测预警和跟踪分析。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寻求新突破,实现新跨越,为全面实现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而努力奋斗!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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