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文 号:赣府发〔2006〕16号
发布日期:2006-7-12
执行日期:2006-7-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组织实施《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环境,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江西,特制定若干配套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大科技投入
(一)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确保科技投入逐年提高,使科技投入水平同建设创新型江西的要求相适应。“十一五”末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