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无锡市政府
文 号:锡政发〔2006〕178号
发布日期:2006-6-2
执行日期:2006-6-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创业投资(又称风险投资)是指向科技型的高成长创业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中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发展创业投资,对于高新技术的开发和成果产业化、推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吸引和鼓励国内外创业资本投资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和经营,保护创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快我市创业投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创业投资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加快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为基点,以动员和集中创业资本、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为重点,着力创新创业投资的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创业投资主体,着力构建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探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以推动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2.基本原则:要坚持面向市场,拓展创业投资资本的来源,鼓励地方、企业、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坚持发挥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政府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原则,拓宽市场准入渠道,改善社会公共服务,推动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坚持开放发展、多元联动的原则,大胆探索集聚社会资本、民间资源的实现形式,大胆拓展更广泛吸引海外创业投资的领域和渠道,调整和完善政策 等各项服务,逐步建立创业投资所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适当时机筹备成立无锡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促进无锡创业投资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17.加大与创业投资项目源头的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挂钩,建立在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人才培训等方面长期稳定的广泛合作,为创业投资提供源头;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办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等;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股份制的形式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开展项目合作,为创业投资提供发展的重要平台。
五、加快人才培养,为创业投资提供组织保障和支持
18.加快创业投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培养一批懂金融、懂技术、会管理的创业投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大引进力度,选择一批业务能力强、事业心强,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从事创业投资活动,或者聘用在国外从事创业投资的华人专家回国工作。同时,要加强我市创业投资人员与国外富有经验的创投专家的合作、交流,加快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
19.扩大创业投资机构分配自主权。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允许不同类型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规定采取期股、期权、奖励等多种收益分配方式,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业投资工作取得实效
20.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无锡市创业投资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为全市发展创业投资的协调机构,负责有关政策的拟定、政府部门的协调及其他相关工作。无锡市创业投资指导委员会由有关市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其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