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
文 号:云政发[2006]66号
发布日期:2006-4-17
执行日期:2006-4-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计划主要指标通知如下,请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安排工作。
一、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按照本通知下达的指标执行。
二、云南省2006年农村经济计划、工业经济计划、利用外资计划、社会发展计划、科技项目计划,按照2006年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下达的计划执行。
三、云南省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基础测绘项目计划另行下达。
请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各项计划下达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目标及主要任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略)